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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大全球倡议”推动全球人权治理

时间:2023-12-27 14:44:46 出处:www.kfszyy.cn 浏览量:571

今年是《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5周年。75年来,中国始终是《世界人权宣言》的积极倡导者和坚定践行者。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促进和保护人权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实际相结合,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工作,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世界人权事业作出积极贡献。

“全球人权治理”是“全球治理”题中应有之义

习近平总书记11月27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助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里的“全球治理”绝非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同时也涵盖了政治、安全、社会和其他新领域的全球治理内容。毫无疑问,“全球人权治理”是“全球治理”题中应有之义。2018年12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纪念《世界人权宣言》发表70周年座谈会的贺信中明确提出“推动形成更加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开创世界美好未来”。这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全球人权治理”概念。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面对全球发展、安全稳定和文明繁荣中存在的一系列风险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形势,强调各国要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倡导和平、发展、合作、共赢,让团结代替分裂、合作代替对抗、包容代替排他,共同破解“世界怎么了、我们怎么办”这一时代课题,共渡难关、共创未来。2021年9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第七十六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提出全球发展倡议;2022年4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时提出全球安全倡议;2023年3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时提出全球文明倡议。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共同构成了“三大全球倡议”。从人权保障的视角看,“三大全球倡议”也是为解决人权赤字难题和完善全球人权治理开出的一剂良方,因而实质上即是全球人权倡议。

“三大全球倡议”是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审视“三大全球倡议”中核心要素的逻辑关联,可以看出:安全是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前提,没有和平安宁的环境,发展和文明进步就会失去保障;发展是安全和文明进步的基础,唯有繁荣发展,和平才能持久,文明才能进步;文明进步是安全与发展的升华,同时文明进步又能为安全和发展提供精神支撑。“三大全球倡议”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共同构成完善全球人权治理、推动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的“三驾马车”。

共同发展是促进人权保障的“总钥匙”。当今世界正面临自然灾害、地区冲突、逆全球化冲击,各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日渐严重,贫困和不平等问题凸显,世界上仍有大量人口生活在极度贫困中。面对如此严峻的危机,发展成为全球人权治理的首要使命。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总钥匙”,“唯有发展,才能消除冲突的根源。唯有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唯有发展,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热切向往”。

共享安全是巩固人权事业的“稳定器”。当前,国际安全领域零和博弈、阵营对抗等冷战思维卷土重来,地缘冲突加剧,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抬头,动荡的国际局势严重阻碍了人权事业的发展。没有安全稳定的环境,就没有基本人权可言。国家安全、地区安全是人权事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推进全球人权共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实现全球共安全。

共话文明是消除人权对抗的“润滑剂”。随着地缘政治冲突日益加剧,全球人权治理面临着价值观紊乱和基于意识形态偏见的对抗,“文明冲突论”“文明优越论”“制度对抗论”等别有用心的论调沉渣泛起。不同文明之间的隔阂与冲突加剧,严重限制了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只有加强文明互鉴,开展交流对话,才能消除因文化差异带来的隔阂冲突,从而以多样性的人权文明为人类文明新形态注入强大动力。

“三大全球倡议”是中国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作出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三大全球倡议”着眼于破解发展难题、消除全球安全困境、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是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和人类可持续发展出路,回答“如何实现发展权、和平权和丰富人类人权文明”等时代命题作出的深邃思考,为以安全守护人权、以发展促进人权、以合作推进人权,实现“人人得享人权”的世界愿景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全球发展倡议彰显了新时代全球人权治理的优先性理念。全球发展倡议以“六个坚持”为主要内容,强调坚持发展优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普惠包容、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行动导向。全球发展倡议为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注入了信心和动力,深度契合了各国人民谋发展、促合作、要人权的愿望,体现了全球人权治理的优先性理念。一是在发展中保障人权,将发展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保持各国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二是发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权纳入各国发展的轨道,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和促进人权。三是发展自主,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人权发展道路,人权事业必须也只能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国际社会应当充分尊重各国自主发展道路,尊重并反映发展中国家人民的意愿。

全球安全倡议反映了新时代全球人权治理的和平性理念。2023年2月,中国发布《全球安全倡议概念文件》,指出全球安全倡议的核心理念和原则是“六个坚持”,分别是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尊重各国主权、领土完整,坚持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坚持重视各国合理安全关切,坚持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和争端,坚持统筹维护传统领域和非传统领域安全。中国推动落实全球安全倡议,就是为了让每一个国家享有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每一个国家的人民都能安居乐业,从而为全球人权治理营造更加和平安全的环境。这是缓解安全赤字、应对安全挑战、摆脱安全困境的治本之策,也是促进世界和平、地区稳定与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之策。

全球文明倡议体现了新时代全球人权治理的包容性理念。全球文明倡议的核心理念是“四个共同倡导”,即共同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共同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共同倡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共同倡导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全球文明倡议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时又汲取和借鉴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成为推动全球人权治理、促进人类文明进步的行动指南。一方面,充分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坚持文明平等、互鉴、对话、包容,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文明包容超越文明优越;另一方面,文明的多样性是历史发展的基本形态,文明差异也是客观事实,应接受多样性和寻求共同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中国践行“三大全球倡议”的人权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追求的不是中国独善其身的现代化,而是期待同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各国一道,共同实现现代化。世界现代化应该是和平发展的现代化、互利合作的现代化、共同繁荣的现代化”。只有各国人民都过上好日子,繁荣才能持久,安全才有保障,人权才有基础。我们积极践行“三大全球倡议”,既着眼于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又致力于全人类共同福祉,为以积极行动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重要的实践经验。

以发展促进人权,破解全球发展难题。中国注重推动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发展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发展能力、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球发展倡议提出以来,落实机制不断健全,务实合作逐步落地,国际社会广泛响应,共同应对粮食安全、减贫、能源安全等突出问题。全球发展倡议项目库不断扩大,200多个合作项目开花结果。目前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支持全球发展倡议,70多个国家参与在联合国成立的“全球发展倡议之友小组”。

以安全守护人权,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中国忠实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积极参与国际人权规范制定,推动国际人权机构朝着更加公正合理包容方向发展,尤其是推动人权理事会更加客观公正,以非选择性、普遍性等方式审议人权问题。中国忠实履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职责和使命,是联合国第二大会费国、联合国第二大维和摊款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第一大维和行动出兵国。30多年来,中国已派出维和人员5万余人次,赴2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成为联合国维和的关键力量。

以合作推进人权,构建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所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重大理念、“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等倡议相继被载入联合国安理会、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构的决议,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同,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和平发展、平等发展、包容发展是完善全球人权治理的必由之路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完善全球人权治理,需要汇聚各方力量,致力于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的各国政府部门、国际组织和专家学者,应加强沟通、增进互信、求同存异。

坚持和平发展,厚植人权发展根基。一些国家热衷于通过战争、殖民、掠夺、霸凌等方式实现本国人权保障和现代化进程,那种损人利己、充满血腥罪恶的老路给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带来深重苦难。我们要坚定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站在人类文明进步的一边,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在坚定维护世界和平中谋求人权事业发展。

坚持平等发展,践行共商共建人权治理观。在人权问题上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理想国”,不需要对别国颐指气使的“教师爷”,更不能把人权当作向别国施压的工具。我们要高举多边主义旗帜,坚决反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和霸凌行径,恪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捍卫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通过平等对话化解人权分歧,在独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原则基础上加强人权交流合作。

坚持包容发展,丰富人类人权文明。各国都有权利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不同文明、不同国家应该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交流、相互借鉴。要在坚持多元、自主、开放、包容中共同丰富人权文明新形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构建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开创人类人权保障美好未来。

(作者系中国人权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