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就是我省开展的“零上访、零事故、零案件”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创建工作。
“零上访”是指凡涉及群众利益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层级能解决的,就地及时化解;事权不在本级的,通过组织“三零”创建时间为2021年—2023年。程序或代办方式及时解决。
“零事故”是指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
“零案件”是指不发生刑事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治安案件。
“三零”创建的主体
平安村(社区)的创建主体是全省所有行政村、社区。
平安企事业单位的创建主体是学校、幼儿园、科研机构、医院、景区、商场、市场、厂矿、车站、机场、大中小型企业以及生产和营业网点等基层单位。
“三零”创建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四治”融合。
坚持结果导向,末端显示。
坚持控新治旧,标本兼治。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同责。
坚持重心下沉,全员参与。
“三零”创建标准
组织领导保障有力。
治安防范严密有效。
矛盾纠纷妥善化解。
重点人群帮教到位。
安全隐患整治有效。
法治建设持续深入。
公共服务优质高效。
人民群众普遍满意。
“三零”创建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主体,加强责任落实。
舆论先行,加强宣传引导。
严格奖惩,加强考评激励。
“三零”创建时间及目标
“三零”创建时间为2021年—2023年。
力争到2021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5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60%以上;
2022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70%以上,企事业单位达80%以上;
2023年底符合创建标准的村(社区)达80%以上,其事业单位达90%以上,全省信访量、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案件三类关键指标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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