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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医院南院新建CT室职业病防护评价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0-11-25 07:07:00 出处:www.kfszyy.cn 浏览量:2535
开封市中医院拟对医院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设备名称:
名称:开封市中医院南院新建CT室职业病防护评价项目
二、项目编号:KFSZYY-SBCG-20094
三、拟采购设备数量:
拟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设备控制价:
控制价:共计2.3万元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 三年内无违法犯罪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公司必须符合"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资质"要求,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具有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河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证资质书,证书内涵盖CT检测与评价;投标公司须具有检测仪器的计量合格证书。
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03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四楼卡座综合采购部
联系人:和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现场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设备参数文件。
八、开标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九、谈判地点: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开封市中医院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