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医院拟对医院以下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设备名称:
名称: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精神堡垒项目
二、项目编号:ZBB-24-09-87Y
三、拟采购数量及要求:
拟采购数量: 1项。
要求:竞标单位需实地查看后出具实施方案,所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项目安全、可靠、稳定。中标单位需办理政府审批手续。
四、项目控制价:
总控制价:9.9万元。
五、采购方式: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包含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近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或设备和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1、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开封市中医院A区六楼招标办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监察监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685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上供货商要求资格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履行合同能力承诺函、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信誉截图等资料。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现场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项目磋商文件。
八、磋商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九、磋商地点: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开封市中医院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