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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

时间:2026-01-15 17:23:14 出处:www.kfszyy.cn 浏览量:127


2026年1月15日,在医院会议室依法进行开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编号:ZBB-25-12-59Y

2.项目名称: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3.项目限低价:36000.00元/年

4.采购内容:医院自贸院区临时餐厅委托经营项目 

5.服务期限:2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合格标准;

7.确定中标人方式:磋商(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包含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01月01日以来最近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磋商至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供应商存在信用问题,采购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图片1.png

2、定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图片2.png

3、未通过名单及原因:无。     

五、澄清、说明、补充事项记录:无。

六、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七、公示时间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0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一次性提出异议。异议函需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主任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监督部门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 25616685


开封市中医院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