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科室、各职能部门及广大患者朋友: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就医需求,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根据《河南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管理办法》及开封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规定,按照汴中医〔2026〕22号文件,我院已报经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备案批准,并报送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我院拟开设主任医师以上专家特需门诊诊查费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 服务地点
我院划定独立就诊区域(位于:西区自贸医院传承创新大楼5楼和顺河区财政厅财政厅东街54号的综合住院楼B区门诊3层)用于开展特需门诊服务,特需门诊设有专用诊室、候诊区、导诊台,并配备相应辅助设施,符合“独立区域、独立管理、明显标识”的要求。
二、 服务内容与时间
服务对象:对就医环境、时间及专家资源有特殊需求的患者。
服务特色:实行全预约制,独立候诊区,单人单间诊室,每位患者接诊时间不少于15分钟,提供专人导诊服务。
出诊专家:由我院临床经验丰富,医术精、医德好的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专家轮流坐诊(特需门诊专家坐诊具体排班见院内公告)。
三、 收费标准(诊查费)
特需门诊诊查费标准如下:

注:上述费用仅为诊查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的化验、检查、药品、治疗等费用,按河南省现行基本医疗价格标准另行收取。
四、医保支付政策
特需门诊诊查费属于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由患者全额自费承担。
五、我院郑重承诺:
特需门诊服务时间不超过相关医师门诊总时间的三分之一;全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含特需服务)数量及收入占比,严格控制在上年度医疗服务项目总数和总收入的10%以内;不诱导、不强制患者、由患者自愿选择特需服务(特需门诊患者就诊时需填写特需门诊就诊自愿同意书),全面落实知情同意制度;所有特需项目均不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范围内。
六、执行时间与监督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在医院官网及门诊大厅同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
医院物价科:0371-22868809
开封市医保局:0371-12393
特此公示
开封市中医院
2026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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