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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4台)设备磋商采购公告

时间:2021-10-08 08:19:11 出处:www.kfszyy.cn 浏览量:3915
开封市中医院拟对医院以下设备进行磋商采购,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设备名称:
名称:开封市中医院医用等离子空气消毒机(4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KFSZYY-ZBB-21058
三、拟采购设备数量:
拟采购数量:4台
四、项目/设备控制价:
控制价:每台0.95万元,共计3.8万元
五、采购方式: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能力,并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该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中国"公司信用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网页截图。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是生产厂商的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是代理商的需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专项授权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2021年10月8日--2021年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四楼卡座综合采购部
监察监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685
联系人:和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八、磋商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九、磋商地点: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开封市中医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