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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二期地块临时围墙项目磋商公告

时间:2024-06-08 10:43:42 出处:www.kfszyy.cn 浏览量:1177


开封市中医院拟对医院以下项目进行磋商,欢迎符合项目要求、有合法资质、优良供货能力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名。

一、项目/设备名称:

名称:开封市中医院自贸院区二期地块临时围墙项目

二、项目编号:ZBB-24-06-63Y

三、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工期:15日历天。

2、工程质保期:两年

3、协调周边村民关系,解决地界问题,相关费用自理。因相关问题不能及时处理造成的工期及一切损失,将会进行追偿。

四、项目预算:138000.00元, 共计138000.00元 

五、采购方式:磋商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在中国境内注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并包含具备符合投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不良债务(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服务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供应商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单位公章。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投标人应承诺若提供虚假材料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事项: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开封市中医院A区六楼招标办

报名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019

监察监督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1-25616685

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现场报名成功后方可领取项目磋商参数文件。

八、开标时间:

电话另行通知。

九、磋商地点:

开封市中医院门诊楼五楼会议室。


开封市中医院

2024年6月8日